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以及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表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管理规定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有:应当依法经营、依法办理登记手续、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合理收取费用。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机动车维修市场;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利用配件拼装机动车。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 机动车维修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机动车维修市场。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
交通运输部2006年第158号
1、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认定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不得扩大认定范围.对允许或经批准改装的道路运输车辆,不得处罚。
2、第二章 标准化规划第八条 交通运输标准化规划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规划、交通运输行业规划,充分考虑新技术、新业态发展趋势,经交通运输部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报请交通运输部发布。
3、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考评员是指经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第三条 考评员的分类、资格认定、考评活动以及对考评员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考评员的管理。
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有什么用
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完善内部管理有了新的认识,通过质量信誉考核,使维修企业的管理水平上了台阶,立章建制进一步完善,服务意识显著增强,达到了年审工作的预期目的,取得了实效。
企业如有发生转包、骗取企业资质、因出借资质或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等不良行为,除按照《评价标准》进行扣分外,还将被列入建筑领域“黑名单”。
提升行业文明服务水平 以党员先锋车队为载体,通过党员示范岗等示范引领,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服务理念,大力加强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昆明市机动车维修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机动车维修行业经营行为,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汽车维修行业的管理,保证交通安全,保护汽车维修经营者和用户的正当权益,根据交通部、国家经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精神,制定本办法。
昆明市汽车维修二类资质备案有效期不得少于两年昆明市***正式发布了《昆明市机动车维修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应当依法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维修质量主体责任。
关于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和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表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